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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产教融合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分享到: 出处:本站 发布时间:2023-05-19 10:49:51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举办第二届全国产教融合创新创业大赛。大赛在国家一级行业协会主办下联合各行业龙头企业和相关院校共同举办,旨在以搭建以行业为依托、院校为基础、项目为纽带的产教融合一体化双创平台,构建产教融合创新链、助推产教融合协同发展。


一、大赛主题 

产教融合,‘创’见未来。

二、大赛时间

    2023年 5月- 2023年12月

三、大赛地点  

 1.初赛以省为单位,在各省指定承办院校举行;

2.复赛以赛道承办单位指定地点举行;

3.决赛在北京或其他城市举行。

四、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全国产教融合创新创业联盟

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

2.承办单位

应用型课程联盟

浙江衡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翰动浩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各分赛区承办院校(各省分赛区高职组和中职组各一所院校)

各分赛区承办企业(该赛道领域龙头企业)

3.协办单位

中创赛科技信息(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锦胜文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4.媒体单位

新华社、CCTV、中国教育报、经济参考报、《光明日报》、今日头条、企业家日报、 新华网、人民网、凤凰网、中国青年网、搜狐快站、新浪微博等。

五、大赛内容

大赛围绕产教融合,“创”见未来这一主题,通过多赛道联动共建产教融合一体化双创平台,构建产教融合创新链、助推产教融合协同发展。本大赛将开设如下赛道:

1.  产教融合课程设计赛道

2. “衡信杯”全国税务技能大赛(高职、本科) 

3.  无人机交叉融合科创赛道

注:各赛道执行方案详见附件。

六、参赛条件  

 1.学生参赛条件:

1)参赛学生须为本科、高职、中专/技校学校在校生;

2)每个团队的参赛学生参照各赛道要求。

2.申请评委条件:

  1)评委应对被评选赛道领域市场、商业模式、管理、技术、

财务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评判经验,并持有双创类指导

教师证书;

2)评委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大赛评选工作认真负责、客观公正,能保障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七、赛道奖项设置

    赛道奖项设置情况,详见各赛道执行方案和官网。

八、特别提示

     参赛项目涉及的内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参赛项目须为参赛团队自有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相关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其参赛团队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知识产权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所有,大赛组委会拥有使用参赛作品进行展示、出版的权利(不涉及技术细节)。

九、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大赛组委会:

网 址 :  www.niiec.org.cn      www.niiea.org.cn

邮  箱: cn@niiea.org.cn

电 话:010-57203310

微信公众号名称:职教产教融合双创大赛

2.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蔡老师18201053380    齐老师18611828288

十、附件

附件1.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产教融合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附件2.产教融合课程设计大赛方案.pdf

附件3.“衡信杯”全国智慧财税数字技术赛道.pdf

附件4.无人机交叉融合科创赛道执行方案.pdf






电话:010-65181168 传真:010-65181168 邮箱:cn@niiea.org.cn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天行建商务大厦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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