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厅函〔2018〕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要求,按照国家创新调查制度总体部署,教育部决定开展2018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国家创新调查制度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全国普通高校创新调查是国家创新调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实施办法》组织开展普通高校创新调查,有利于全面、及时、准确、客观地反映高校创新活动情况,为科学制定创新规划政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和服务。
二、方式内容
本次调查实行属地化全样本调查,主要针对全国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职(专科)院校和独立学院(不包括高校附属医院),采用纸质报表的方式进行。调查内容为2018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情况、师资队伍与社会服务、产学研合作科研创新以及创新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情况。
三、工作要求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时组织辖区普通高校填写并负责回收《2018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附件1),并填写《2018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填写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2019年3月报送高校科技、社科统计数据时一并提交创新调查的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
考虑到创新调查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填报单位应由学校党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牵头,统筹校内相关部门联合完成此项工作。
四、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教育部科技司潘晓宇王骁010-6609668566096298
填报咨询: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王纾杜云英010-6200395762003797
附件:1.2018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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